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要求换证的提交)。
办理流程编辑 播报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交验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要求换证的提交),窗口受理人员核对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微机信息,确认无误后当即受理;
2、人像采集:办证人到人像采集处采集人像;
3、受理:窗口受理人员确认人像无误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办证人核实并确认签字;
4、缴费:办证人确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缴费,窗口受理人员出具《居民身份领取凭证》并告知办证人领证时间和地点;
5、制证:将身份证信息录入微机,将制证信息传送到区公安厅制证后材料归档(10个工作日);
6、发证:市局接到区公安厅制好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抽检、分拣,并将证件发放到派出所(7个工作日)。
1、第一次申领、换领工本费每证20元;
2、丢失补领和损坏换领工本费每证40元。
办结时间编辑 播报
(一)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 60天;
(二)承诺办结时间:上传材料时间为10个工作日,抽检、分拣、发证时间为7个工作日。(区公安厅审核、制作时间不计算在内)。
1、事项设立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2、办理程序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3、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4、收费的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