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考体育考试必选项目为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和中长跑(男生 1000 米跑、女生 800 米跑);自选项目从以下三个项目中任选一项:篮球绕标志杆运球、足球绕标志杆运球、排球一分钟双手垫球。
考试项目:每个考生需参加四个项目的考试,其中三个项目为必选,一个项目为自选。必选项目为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和中长跑(男生 1000 米跑、女生 800 米跑);自选项目从以下三个项目中任选一项:篮球绕标志杆运球、足球绕标志杆运球、排球一分钟双手垫球。
考试分值:满分为 50 分。其中:一分钟跳绳满分计 10 分;立定跳远满分计 10 分;中长跑(男生 1000 米跑、女生 800 米跑)满分计 15 分;自选项目满分计 15 分。(七)考试顺序:考生在一个单元时间内(半天内)完成全部考试项目。考试顺序为:自选项目、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中长跑(男生 1000 米、女生 800 米跑)。
结果运用: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实得分纳入普通高中录取总分计分,同时在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维度的 毕业积分中占比 20%。
(一)免考
1、“残免”: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校签署意见,将申请表和残联颁发的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交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公示后,“残免”学生的初三体育考试成绩按 50 分计算。
2、“病免”:因伤、病不能参加考试者(学校特别注意查清隐性疾病患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校签署意见,将申请表和三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书,交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公示后,该学生的初三体育考试成绩按 30 分计。
3、“单项病免”:只限中长跑项目。对于因病或存在隐性疾病不适宜参加中长跑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校签署意见,将申请表和三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书,交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公示后,该学生的中长跑项目成绩按 9 分计算。
(二)缓考
1.缓考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统一体育考试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校签署意见,将缓考申请表、统计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可以缓考。
2.考试过程中出现伤病不能继续完成体育测试时,可以临时办理缓考,该生已经完成测试的项目成绩有效。
3.缓考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因身体原因在缓考时间仍不能参加考试者,按照“病免”或“单项病免”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成绩按照“病免”或“单项病免”的规定计算。无故不参加缓考者,该项成绩按 0 分计。
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共15分 (单位:秒)
2.引体向上(男)和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共10分(单位:次)
3.实心球共10分(单位:米)
4.立定跳远共10分(单位:米)
5.一分钟跳绳共10分(单位:次)
6.球类自选项目共15分 (单位:秒)
7.200米游泳(25米泳道)共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