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口最低标准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6.3元/小时。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2022年海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670元调整为18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3元调整为16.3元,适用于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
(二)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70元调整为17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4元调整为15.4元,适用于儋州市、三沙市、琼海市、澄迈县;
(三)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20元调整为16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元调整为14.9元,适用于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县、临高县、定安县、屯昌县、陵水县、昌江县、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
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福利待遇;
(三)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四)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以及特别繁重等特殊工种的岗位津贴。
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