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户籍居民因有效期满、信息变更等原因可申办居民身份证换领业务;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在东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在东莞市申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业务。
一、年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的需准备: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原居民身份证
二、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的需准备: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3. 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原居民身份证
三、跨地市异地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准备: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 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3.原居民身份证
四、跨地市异地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且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准备: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 工商执照
3. 劳动合同
4.原居民身份证
五、跨地市异地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且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准备: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 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
3. 学籍证明
4.原居民身份证
六、跨地市异地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且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准备: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 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权属证明
3. 原居民身份证
第一步
申请:申请人到户籍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非本市户籍到居住地所在的公安分局户政窗口申请。
第二步
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第三步
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第四步
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60自然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居民身份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
40天内办好,最长不超过2个月。
费用:
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临时身份证每证10元。